最近,一位人大代表成了媒体和大众关注的对象,她就是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环保局副局长黄细花。
不久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与交通银行相继宣布,从6月1日起,对银行卡ATM跨行查询将收取0.3元手续费。据调查显示,95.8%的公众认为这项收费“不合理”。民意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的关注。6月2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连同另一位代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一份紧急建议,建议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暂时叫停银行卡ATM跨行查询收费。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她的紧急建议转中国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国家审计署分别研究办理。
无独有偶。5月30日,在辽宁的近百名全国、省、市、区四级人大代表联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依法公正审理“卖淫嫖娼案”的建议》。要求对沈阳一起副厅级干部多达5个版本的“嫖娼疑案”进行公开、公正的审理。
关于人大代表的这两则消息,着实让人有些兴奋。以往,人大代表的作为好比江河之水,在“两会”这个“汛期”是波澜壮阔,一旦过了“汛期”,就风平浪静。黄细花和辽宁众代表的这些举动,恰恰是对闭会期间人大代表“集体失语”现象的“反动”,是对人们脑海里的“开会代表”、“橡皮图章”等消极印象的一种“颠覆”。尤其是黄细花的建议,更是得到了众多人士的支持,以致于有人用“黄细花效应”来概括她对人大代表履职的榜样和示范作用。
实际上,事件带给我们的启示远不止这些。
认真分析这两个事件,其背后隐含了另一个重要的话题:当处于相对弱势的群体和个人的利益受到另一群体侵害时,人大代表应该扮演一个怎样的角色?应该如何履行代表的职责?
在代表提建议之前,尽管也有不少民众痛骂垄断行业的霸道,批评个别警察低下的素质,但问题是,骂声再多再高,也无异于隔靴搔痒。在传统的社会里,人们可能更多地将希望寄托于“明君”和“清官”身上。但是在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这种人治的做法逐渐失去了生长的土壤,而需要借助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制度来“为民请命”,伸张正义。
人大代表是人民意志和利益诉求的集中表达者,肩负着人民的重托,是公民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权力的核心承载者。面对四大银行对5.5亿银行卡使用者的利益侵害,面对“沈阳嫖娼案件”存在的诸多疑点,人大代表仗义执言,积极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使得利益双方站到了一个平等的对话平台上,让博弈成为了一种可能,这有利于保障公共政策的民主化和司法审判的公正性。
此外,我们注意到,两个事件中人大代表的履职过程都是在法律赋予的权利范围之内,严格按照法律的相关程序进行的,有序反映了民众的意愿,而不是“越俎代庖”,更不是随意妄行。这说明人大代表履行职责能力的日趋提高和法律意识的不断强化。
总之,近期出现的这两个事件,是令人欣慰的。不仅体现了人大代表在加强代表意识、履行代表职责方面的重大进步;体现了对人大代表的各种培训和教育工作的成效,同时也反映了近些年来我国民主法治大环境的日臻改善。我们希望,如此理性、及时的代表声音能不时地出现在神州大地上,并能形成一道代表履职的风景线,为人大制度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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