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医院做手术,骨髓却不知不觉中被医生偷盗了,这是让你何等惊骇、惊悚、惊惶的事!因为一位“深喉”的举报,沈阳某医院一起骨髓盗取事件内幕被揭开。患者是位不幸的女性,因车祸小腿受重伤,先后手术多次,其中在“取髂骨植骨术”时,院方在其髂骨里抽了16毫升骨髓,“用于科研”。院方承认擅自取髓后,给了点补偿,就算“一次性了结”了,而盗取骨髓的当事医生不仅没有受到处罚,相反还得以升迁,由副主任升为主任。
医院盗取骨髓,是给不幸的患者增添了又一重不幸。尽管院方解释“抽点儿骨髓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但该做法违反了基本的医德伦理和起码的程序正义。“程序正义”先于“实体正义”,这是基本常识。事先未经患者同意、履行必须的程序,任何医生无权在手术过程中取走患者的任何器官、肉体移作他用。尽管院方称抽取出的骨髓“用于科研”,被运用到了“骨髓干细胞体外培养”实验中,但真正的科研不是做贼,不是偷盗,不是以损害他人的利益换来自己的成就——盗取患者骨髓进行的科研,就是对科研的最大亵渎!
一切丧失正义的科研,都不是真正为公众利益进行的科研,而是为了自己获取名利的所谓的“科研”。当科研丧失了正义、良知、公理、人道,那就是科学精神的沦丧;建立在偷盗患者骨髓基础上的科研,就是邪恶的科研,不管这样的科研做得多少漂亮、成果取得多么重大。人类需要建立在偷盗骨髓基础上的科研成果吗?不需要,也没必要。
为“科研”而进行的鸡鸣狗盗,其危害性远比为了直接获利而盗卖器官严重。如果偷盗是有效的“科研手段”之一,那么,没有什么手段不可以用到科研上了,而科研如果可以不择手段,那么,中国就不知道要产生多少个“黄禹锡”了。
韩国“克隆之父”黄禹锡科研造假事件一度轰动世界,它带给我们的警示是深刻的。韩国政府采取了取消黄禹锡“最高科学家”称号等一系列惩治措施,这是一个国家层面的知耻而后勇。我国有媒体发出了“拯救黄禹锡,拯救科学界”的声音,那么,如何才能拯救“黄禹锡”们、拯救诚信流失的科学界?严惩就是必需的前提。遗憾的是,可以想见,盗取骨髓用于科研的“小黄禹锡”们,大抵是不会受到什么“严肃处理”的,别说“小雨”淋不着几滴,就是“雷声”恐怕也听不到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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