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复始,万象更新。春秋五度,硕果满枝。“十五”的辉煌已被记录在历史长廊里,“十一五”的前景又如此诱人地展现在我们面前。回首过去,感慨万千;展望未来,豪情勃发。我们,又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刚刚闭幕的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其“客观评价、务实规划”,赢得与会代表的广泛好评。 报告上的一组组数据,见证了过去五年的辉煌,规划出未来五年的宏伟。不少代表表示,纲要“振奋人心”。
未来的五年,是我省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浙江突破了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大胆实行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各项改革,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其骄人的“浙江速度”而令世人注目。目前,改革的航船已从“浅水滩”驶入“深水湾”,从“摸着石头”的发展阶段开始迈入科学规划的发展轨道。《纲要》以科学发展观为主线,按照“立足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小康、继续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以“新农村建设”、“自主创新”、“统筹区域发展”、“生态省建设”、“文化大省”、“社会和谐”、“经济国际化”、“体制改革”等为主要内容,清楚地回答了“未来五年,浙江怎么走”的问题,为我省今后五年又快又好的发展,描绘了一幅清晰的“路线图”。
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必须全面正确地把握形势的发展变化。今后五年,我省将迈入带有三重特征的发展新阶段:一是进入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的新阶段;二是进入人均GDP3000至5000美元的新阶段;三是迈入转轨促发展的新阶段。在这一新阶段,我省的现代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同时也将会比全国其他地区更早、更深刻地感受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压力。因此,我们既要看到形势有利的一面,又要看到潜伏着的不利因素,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审时度势、因势利导、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蓝图已经绘就,今后五年的壮丽画卷从此铺开。规划纲要经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集中了全省人民的智慧,体现了全省人民的意志,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要找准自身的位置,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抓好落实。
各级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定职权,积极出台各类相应的配套措施,严格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保证规划纲要的实施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要围绕服务发展、关注民生、推进法治、促进和谐,履行好各项法定职责。要重点结合“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就法治浙江、文化大省、资源节约型社会、新农村建设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全省人民关心的现实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各级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要积极动员和团结全省人民,为实现纲要确定的各项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而共同努力奋斗。
钱江滚滚,大鹏展翅。在我省“十一五”规划开始全面实施之际,我们有理由相信,经过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已经到来的2006年,必将是一个深化改革、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的开局之年,是一个充满希望、团结奋斗、前进有为的开局之年,是一个站在新起点、肩负新使命、奠定新基础的开局之年。
|